近日,平安县组织富硒产品评审认定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富硒产品评审认定会,对茄子酱、蒜酱、拉面拌酱、鹿肉酱、牦牛肉酱、牦牛肉块蒜酱系列产品等8种富硒产品进行评审认定。
经评审,认定青海环宇农牧实业有限公司、青海藤田富硒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青海芳谱精炼油有限公司生产的8种产品硒含量达到DB63/ T1147-2012《东部农业区农畜产品硒含量分类标准》的指标规定,并符合《平安县富硒农畜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规定,认定为富硒产品,同意使用“中国·青海平安县富硒产品”专用标志。(作者:祁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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