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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三大举措力促创业带动就业

   2013-09-16 青海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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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海东市通过采取加强创业小额贷款担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海东市通过采取加强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建设、放大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三大举措积极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努力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海东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小额贷款机构,搭建融资平台,从省级财政新增小额贷款基金中争取资金,为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加强创业培训,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就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小额贷款单项额度低、期限短的问题,将自主创业者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以上,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创办微利项目和个人合伙人初次创业项目的在规定贷款期限范围内给于全额贴息。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创业的助推作用,鼓励和扶持更多创业人员实现成功创业。据了解,目前,共为602户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3232万元,并为按期足额还本付息的高校毕业生补贴了2012年度利息。

  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自由创业者的政策扶持力度,对返乡创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两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生活补贴。对纯农业家庭和城镇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吸纳未就业人员一起创业的给予本人和共同创业人员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作者:桑增措毛 高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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