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我省西宁、格尔木两市分别通过水利部组织的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终期验收。两块沉甸甸的“国字号”殊荣,标志着我省在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历史征程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验收中,专家组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还深入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业节水开展情况,并进行质询和讨论后认为,自2006年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以来,西宁、格尔木两市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环境质量为重点,在推进水务体制改革、节水制度建立、产业结构调整、用水总量控制、水环境治理、水源地保护、节水示范单位创建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对青海及全国其它同类地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据西宁市统计,自试点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投入30.8亿元资金,统筹实施了供水、节水、污水处理与回用、河流及水环境治理等工程,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作者:马生录 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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