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对31个省(区、市)推荐的55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审。根据审查和评审结果,格尔木市列人示范市、县创建名单。
近年来,格尔木市依托丰富的盐湖、油气及金属资源,以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核心,着力发展盐湖化工、油气化工、金属冶金三大支柱产业,辐射带动茫崖、冷湖、大柴旦、都兰等地的盐湖资源、有色黑色资源、煤炭资源、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及循环经济工业发展,构建国家重要的钾肥、盐湖化工、油气化工产业基地,循环经济发展迅速。
据悉,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是贯彻党的十八大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和基本方式,也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确定的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中的重要内容。创建工作今年正式启动,计划到2015年在全国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区、县)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中咨公司)组织有关院士、专家对各地申报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和评审。根据审查和评审结果,初步确定19个城市和21个县共40个作为2013年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的地区,并予以公示征求意见。作为2013年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的地区,其中东部、中部、西部分别选出13、13、14个市县。根据《通知》的要求,创建市县要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建筑、交通和基础设施基本实现绿色化,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的循环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形成浓厚的绿色循环文化氛围,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作者: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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