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省级科研机构评估制度,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出台了《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深化省级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三个专项改革方案。
在科研项目评审方面,《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科研项目指南编制机制、优化科研项目分类评审、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严格项目成果评价验收、完善评审专家遴选使用机制、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完善有利于项目评审的相关机制7个方面21项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任务。
在科技人才评价方面,《四川省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科技人才评价对象和标准、科学合理的开展科技人才评价、强化用人单位评价的主体作用、完善科技人才评价管理与服务4个方面14项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任务。
在省级科研机构评估方面,《四川省深化省级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明确开展省级科研机构评估的对象、依据章程开展省级科研事业单位评估、分类开展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有序实施省级科研事业单位评估改革、完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评价考核体系4个方面14项深化省级科研机构评估改革任务。
此次出台的三个专项改革实施方案是四川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促进四川科技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省级科研事业单位、创新基地等创新潜能得到更大发挥,有效引导和推动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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