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中共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中央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推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全面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先行先试,旨在通过进一步放权、授权,破解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为核心,聚焦“产权驱动创新”,从明确赋权形式、健全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完善成果评价机制、健全收益分配和激励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了10条改革举措,强化组织领导、评估评价、宣传引导、担当作为,着力营造良好条件和宽松环境。《实施意见》明确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四川部分、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全面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中央在川单位以及省内具有科研活动能力的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等可以参照执行。
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四川在全国率先探索的改革经验。截至2019年底45家试点单位已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551项,作价入股创办企业60余家,带动企业投资近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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