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科研学风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省级科技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在深入调研全省科研诚信工作实际,广泛征求科技活动各主体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制定出台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研失信记录工作规程(试行)》(川科监〔2020〕3号)。
科研失信记录的工作规程包括3个部分,主要明确了规程的制定依据,界定了科研失信记录所涵盖的科技活动范围、涉及的责任主体,失信行为调查处理主体、记录的管理操作主体、记录对象,并对记录流程进行了明确,包括失信行为的认定程序、记录内容、记录移进及移出程序等。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将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加强结果应用,努力营造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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