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科技厅在成都举行政策解读会,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敏对日前印发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研失信记录实施细则(试行)》(川科监〔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了政策解读,会议由科技厅奖励处处长刘菊蓉主持,科技厅监督处负责同志,成都理工大学黄寰教授,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处朱明处长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赵敏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中办国办、科技部出台系列文件对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为进一步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生态环境,科技厅制定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试行)》共四章,对科技厅主管、主办的各项省级科技活动中存在的科研失信行为,从责任主体、认定主体、性质界定、记录与管理、试行期等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规定,覆盖了科技厅主管、主办的所有科技活动,规范记录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划出科研“底线”和“红线”,为依法依规开展科研诚信记录提供了制度遵循。
对下一步工作,赵敏书记强调: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让科研人员和社会公众了解、掌握《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启动运行信息系统,及时归集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单位的相关信息,推进全省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共用。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对失信行为零容忍,在为科技人员减负的同时,我们将加强随机抽查等工作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根据《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对科研管理部门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强化服务,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努力为科技界营造更加宽松、潜心科研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科技日报、四川新闻网、新华社、成都晚报、华西都市报、中国经济时报、腾讯大成网、成都日报、成都商报、中国经济周刊、光明网、中新社、四川经济日报、四川科技报等10多家新闻媒体,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8所高校,中科院成都分院、省社科院、省农科院等7家科研院所,东方电气、中石油西南油汽田分工司等5家企业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政策解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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