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科技厅组织召开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推进会。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学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校领导、科研院(处)负责同志,以及财政厅科教文处、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科技厅资管处介绍了我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相关内容。参照国家及多省市做法,结合四川实际,我省将在2020及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自由探索类项目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专项自由探索型项目开展试点。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等7所高校纳入试点单位。试点工作主要围绕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扩大科研项目自主权和科研经费使用权、取消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等进行改革创新。
会上,各试点单位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我省“包干制”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神,让科研人员有更大的积极性、有更大的自由度、有更多的获得感。财政厅科教文处邹英副处长对试点单位提出的项目预算编制、绩效工资总额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和说明。
陈学华副厅长对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认真研究,理清“包干制”试点工作的实施路径。以“信任”为前提,“目标”为导向,“放管结合”为抓手,“诚信”为底线,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工作保障,推动改革试点落实落地。科技厅、财政厅强化工作协调,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撑。各试点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共同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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