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数据发展总指数列全国第三
新华日报 2021年8月7日 头版
本报讯 (记者 蔡姝雯) 记者6日从省科技厅获悉,近日发布的《中国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评估白皮书(2021年)》显示,江苏以49.73的总指数值位列全国第三,仅次于广东(59.17)和北京(54.34),处于全国第一梯队。
该白皮书由赛迪智库信息化与软件产业研究所发布,聚焦发展环境、产业发展、行业应用3个大数据发展关键领域,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为研究对象,对各省市大数据政策体系、产业基础、产业链、生态体系等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评估和深入对比分析。
白皮书显示,我省在发展环境、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3个领域发展非常均衡。在发展环境领域,以42.77的指标值位居全国第二,尤其是在信息基础设施维度,以65.93的指标值位列全国第一;在产业发展领域,以51.82的指标值位居全国第三,在产业规模、企业数量和创新能力3个维度上,指标值分别为63.28、57.9、51.77,均位居全国前三;在行业应用领域,以53.9的指标值位居全国第四,在工业应用维度以56.57的指标值蝉联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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