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迅速出台支持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二十条政策意见,稳定企业发展信心,支持企业强筋壮骨,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坚定不移推动产业提质,在转型升级上激发盐城动力,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盐城支持制造业领军企业,对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企联发布)的工业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企联发布)、“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工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是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盐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对年度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300万元以上),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在市企业“争星创优”活动中,被认定为三星、四星、五星企业,分别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6%、7%和8%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是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盐城支持企业智能制造,实施数字智造升级工程。对年度购置单价超10万元,且总价100万元以上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装备,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企业建设自动化无人生产线,年度智能化设备及技术投资500万元以上,按照设备及技术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按照省标准给予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是支持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新车型研发销售。对传统燃油车生产企业新研发上市的车型,首个年度销售达5万辆,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市月度起单月平均销售5000台以上,按比例折算给予一次性奖励)。新能源乘用车新上市车型,年度销售2000辆以上,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销售1万辆以上,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是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对年度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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