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获悉,《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已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广东成为继浙江之后,第二个发布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条例》的出台旨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
《条例》提出,数字经济发展应当遵循创新引领、数据驱动、融合赋能、包容审慎、安全发展的原则。在数字产业化方面,要求促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的发展,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在工业数字化方面,提出推进工业实施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工业生产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促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在农业数字化方面,提出加快种植业、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数字化转型,推动发展智慧农业,促进乡村振兴。在服务业数字化方面,要求重点推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条例》将“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单列成章,其中提及,鼓励对数据资源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挖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发挥数据的关键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提升数据要素质量,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在数字技术创新方面,《条例》要求围绕数据的产生、传输、存储、计算与应用环节,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加强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成果转化,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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