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科技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对四类社会组织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的通知》,结合保定市实际情况,8月11日,保定市科技局制定出台了《保定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的出台对做好保定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开展业务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使其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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