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新国家自创区获批5年来,按照国家自创区建设总体要求,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紧密结合中部地区发展实际,坚持“统筹指导、区域协同、部门协作、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思路,突出改革创新和产业发展两条主线,举全省之力,统筹谋划、强力推进,自创区创新发展实力持续提升,创新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一、强化统筹、健全机制,高标准做好顶层设计。一是搭建省市区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河南省委、省政府成立以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和主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的自创区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建设工作;郑洛新三市及高新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建立工作机制。“十三五”期间,省级层面先后四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自创区建设,多次组织开展建设动员会、现场观摩以及专题调研等活动,持续督导推进自创区建设。二是建立财政稳定支持机制,给予充足资金保障。设立自创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自创区开展创新创业,发挥先行先试、辐射带动作用。“十三五”期间,在省财政资金的引导下,省、市、区三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50多亿元,为企业等创新主体减税204亿元,引导企业研发投入616亿元。三是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发挥“指挥棒”激励导向作用。重点针对经济总量、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创新成效等4大类17项指标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自创区省级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设立改革创新单项奖,激励自创区改革先行、政策先试、创新发展。“十三五”期间,先后对率先启动“三制”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郑州高新区、新乡高新区等进行了奖励。四是优化空间发展布局,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组织编制完成自创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明确自创区建设的“规划图”和“施工图”。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发挥自创区引领作用,联动辐射高新区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的产业园区协同发展,初步构建起“三区多园多点”空间发展格局。
二、先行先试、及时跟进,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充分发挥国家赋予自创区政策先行先试的发展优势,根据不同发展阶段需要,及时研究制定鼓励支持自创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省级层面,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加快自创区发展的“30条”意见和促进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围绕“30条”意见和“20条”措施,省检察院、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支持自创区建设的配套措施。同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颁布实施《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为自创区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市级层面,郑洛新三片区结合自身实际,着力抓好政策落实,切实将支持政策转化为发展动力。郑州片区着力构建“金梧桐1+6+N”政策体系,出台“网安十条”、“北斗+十条”、“智能传感器十条”等产业发展、企业培育、科技创新政策,进一步补齐政策短板;洛阳片区先后制定出台《洛阳市构建良好双创生态加快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新乡片区出台支持自创区发展“新八条”,推动服务侧、主体侧改革双向发力。“十三五”期间,省、市、区三级先后出台各类支持自创区建设政策措施100多件(项),初步构建起 “1+N”政策体系。
三、勇于探索、敢于突破,切实用好改革关键一招。一是实施“三制”改革。郑洛新三高新区先后启动以“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制、薪酬激励制”为核心的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通过实施“大部制”、全员选聘、KPI指标管理、薪酬激励等一系列改革举措,重构管理体制机制,特别是郑州高新区创造性建立起“两级两类四板块”新型组织管理架构,实现市场化专业园区运作与社会化政府管理服务有机融合,打破了原有臃肿、僵化的机构格局,极大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充分放权赋能。在省级层面,探索实施“直通车”制度,23个省直单位184项管理事项在核心区实现直通;在市级层面,郑州市、新乡市分别将4982项、3465项权责事项赋予高新区行使,郑州市刻制了土地、规划等高新区专用章交高新区管委会使用,在全省率先推行工商业兼容用地(M0)及新型工业用地(M1A)模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新乡高新区推行商事登记“零驳回”“容缺办理”等制度,对符合主导产业的招商引资项目取消前置审批。三是开展复制推广。按照自创区先行探索、国家高新区跟进、省级高新区复制推广的改革路径,在更大范围释放改革效能。截至目前,全省7家国家高新区以及具备一定基础的产业园区相继开展了改革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突出产业发展、强化项目带动,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挥自创区在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全链设计、一体实施、省市联动、以市为主”的思路,谋划设立并组织实施两批次15个产业集群专项,涉及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智能装备、超硬材料及制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47个课题。截至目前,首批集群专项累计完成投入31.2亿元,申请专利609项,突破了143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初步培育形成了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一批优势特色创新型产业集群。
五、坚持开放创新、实施融合发展,持续夯实创新基础。牢固树立开放、融合的创新发展理念,协同省内外各方创新资源,选准、用好各类创新要素,促进科技与金融、军工与民用、地方与国家、科研院所与产业的有机融合,加速各类创新资源向自创区集聚,支撑创新引领型企业、平台、人才、机构发展壮大。“十三五”期间,坚持主动“走出去”,与中关村合作设立“郑洛新·中关村双创基地”,先后赴北京、上海、休斯敦等国内外创新发达地区,举办自创区宣传推介,让国内外创新资源更多关注郑洛新自创区发展。实施开放“引进来”,先后举办郑州诺贝尔专家讲座、中以创新合作论坛暨国际技术转移对接会、世界传感器大会、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等创新对接活动,让更多的国内外创新资源集聚郑洛新自创区。截至目前,自创区已汇集全省50%的创新龙头企业、61.4%的高新技术企业、66.2%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布局全省81%的国家重点实验室、55.9%的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全省80%以上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先后落户自创区,智能传感、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自创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加快谋划建设,自创区创新基础日渐雄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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