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州市探索建立“揭榜挂帅”新机制,坚持英雄不论出身、资历,只论实力、能力,开展重点科技项目揭榜攻关工作。
一是建立榜单双向发布制。定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榜单,建立双向发布机制。除面向本市行业领军企业、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发布榜单外,还向高校院所、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发布榜单。同时发挥科技镇长团、技术经纪人、科技专员等队伍作用,帮助相关高校院所、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精准对接本市企业,以产学研协同创新方式共同揭榜。
二是建立项目效果导向制。在探索“揭榜挂帅”新机制的过程中,确立“效果导向”,以创新能力、创新担当、创新成绩作为最终评判标准,为更多科研人员提供了创新“竞技场”和机遇。
三是建立平行竞争机制。科研攻关不设门槛,有研发实力者均可揭榜。当同一榜单有2个以上揭榜方入围时,每个入围揭榜方立项后均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启动经费,开展平行竞争研发攻关,率先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揭榜方获得项目剩余资金,其余揭榜方不予拨付余款。
四是建立纠错容错机制。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揭榜项目,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予以终止实施,并经专项审计后收回已拨付的剩余专项资金;因揭榜方主观原因造成项目终止的,收回已拨付的全部专项资金,并记入市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五是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揭榜项目开展阶段性绩效评价和综合性绩效评价。阶段性绩效评价在项目执行期间进行,综合性绩效评价报告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剩余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六是建立攻关成果共享机制。对财政资助后的揭榜攻关成功的产品和技术及时进行梳理,强化应用推广,鼓励揭榜方在本市范围内实现成果有偿共享,不断放大“揭榜挂帅”的带动作用。
来源:泰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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