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提质年”活动中,烟台开发区紧扣“扩围”“提质”两方面要求,健全制度,强化指导,进一步规范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实行“两个统一”,促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规范化。一是统一要求。出台《烟台开发区区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整体绩效自评、整体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及公开等规范要求,让预算部门有章可循。二是统一培训。举办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专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辅导,进一步增强开展工作的针对性,全面提升政策和业务水平,推动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规范化。
强化“两个指导”,扩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覆盖范围。一是指导扩大范围。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开,2019年选取1个部门进行试点,2020年将试点部门数量扩大到3个,2021年将区级整体绩效管理部门数量扩大至预算部门的50%。二是指导编制目标。抓住整体绩效目标构建这一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以部门职能为核心,按照“梳理部门职责--整合职责体系--确定职责目标--设置绩效指标”的思路,指导部门围绕“两结合、一对标”,即结合近三年工作总结、结合2021年部门工作要点、对标省级对口部门绩效目标,构建反映部门核心职能和履职效果的个性指标体系。
发挥“两个作用”,提升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实施质量。一是发挥部门主体作用。建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微信群,加强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指导,及时推送外地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的经验做法,引导和激发部门创造性推动工作。二是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评范围,有效提升部门整体履职成效和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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