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健全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有关部署,近期,云南省科技厅与云南银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的通知》,打出“业务指引+专项支持”组合拳,落实金融支持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针对科技创新企业轻资产、技术含量高、高风险、高成长等特征,建立完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金融资本,做好企业创新的“娘家人”。
一是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落实不良容忍度和授信尽职免责相关规定,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将内部转移定价(FTP)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要求执行到位,强化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敢贷愿贷”内生动力。
二是加强科技信贷产品创新力度,联动科技主管部门,综合运用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多种方式,缓解科技创新企业抵押品不足矛盾;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为科技企业、科研项目、科研人员提供全方位保险和专业风险管理服务。鼓励探索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险等特色科技保险产品。
三是围绕创新链挖掘支持对象,加强与高新区、经开区、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等科技创新企业集聚区对接合作,深入挖掘科技创新企业客户资源,重点支持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以及其相关上下游科技创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资金需求。
四是用好用足奖励补助政策,利用网点优势向科技创新企业做好科技金融补助政策宣传,通过特定类型科技贷款贴息贴费以及省级科技创新券申领,进一步降低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成本。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配合省科技厅开展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制度试点,通过科技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切实解决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下一步,云南省科技厅将密切与各银行、保险以及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及金融产品联动,加快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制度建设,通过“科技金融政策+科技金融产品”组合,激励各银行、保险以及担保机构“敢贷愿贷”;依托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搭建科技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收集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需求,主动推送到各银行、保险以及担保机构,提高投融资对接效率;探索重大科技项目与金融资本结合路径,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四链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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