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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十项措施服务洪灾期间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平安度汛

   2021-09-02 河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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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期,河南省鹤壁市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抗洪救灾的关键时期,鹤壁市科技局按照市委市

  近期,河南省鹤壁市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抗洪救灾的关键时期,鹤壁市科技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强化抗洪抢险的同时不等不靠,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加大服务力度,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实施方案》,服务洪灾期间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帮助科技企业共渡难关。

  通知推出十项措施,确保抗洪救灾期间服务科技企业工作顺利开展。一是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企业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加大研发费用补助力度,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的补助额度。二是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入选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并经考核验收后,每个项目补助50—100万元。对应急救灾装备技术、安全生产技术研发等项目将进行优先支持。三是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对积极参与防汛救灾的科技型企业,在申报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四是支持建设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全市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0—50万元。五是引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持续实施“兴鹤英才”计划,对被认定为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给予奖励。六是加强科技金融支持力度。针对受灾影响较大的科技企业以及防汛救灾科技企业,协调“科技贷”合作银行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审快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七是推动科研设备平台共享。通过搭建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着力推进高校院所及科研单位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对外开放共享,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利用率。八是激发技术市场活力。对本市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鹤转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九是鼓励孵化载体高质量运行。争取省财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奖补。对市级以上孵化载体给予运行补助。十是提升科技成果奖励水平。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按河南省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进一步促进鹤壁市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切实帮助企业共渡洪灾难关,为鹤壁市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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