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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项目为王”!河南发文推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

   2021-09-02 河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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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加快开放强省建设,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推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加快开放强省建设,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推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加快创新升级步伐,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全省目前已有郑州新郑、郑州经开、南阳卧龙、洛阳、开封等5个综合保税区和商丘、孟州德众、民权、许昌等4个保税物流中心,开放平台布局不断优化完善。2020年全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值达4367.69亿元,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65.6%,有力支撑了全省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此同时,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的发展也面临着部分在建、申建缺乏统筹谋划,重大项目和主导产业支撑不足等一些困难和不足。

《意见》针对这些实际问题,共提出建设、申建和发展等三方面12条意见。

《意见》指出,要扎实推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的高水平建设,加强项目的储备和招商引资,新设立综合保税区在验收时要有投产运营的标志性产业项目,封关运营2—3年内要入驻一批重大项目。

在推进高水平建设的同时,要有序推动高水平申建。《意见》要求,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要以重大项目或产业集群为支撑,提出申请的省辖市要落实申建责任,确保封关运行次年进出口值达20亿元以上,3—5年内突破50亿元、力争达到100亿元。在申建管理方面,提出申请的省辖市要积极引进项目,确保封关运行次年进出口值达到5亿元以上,力争3—5年内突破30亿元。

坚持“项目为王”的理念,是加快推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意见》提出,要推动现有综合保税区围绕五大中心建设培育形成1—2个主导产业,推动保税物流中心做优核心业务。此外,《意见》鼓励推动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一体化监管,并开展转口贸易、港仓内移、内销分拨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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