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优化经开区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经开区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证照分离”改革,破除了“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难题,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进一步助力企业轻装上阵,经开区政务办全面梳理经开区“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共计124项,拟定并全区印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落实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及优化审批服务四类改革举措明确相关单位职能职责与工作内容,提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积极落实各级各部门“证照分离”改革文件,加强工作经验做法收集以及信息上报。
同时政务办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宣传推广。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益代理席,在线上开发泰e办小程序来更好地为办事人排忧解难,让办事人真正的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体验到便捷高效的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