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指南。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5+N”产业发展格局和需求,编制发布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等5大类申报指南,重点支持有色金属、机械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临床医学、公共安全等领域科技创新。
二是扩大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子项目间预算调整权限下放至项目承担单位;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项目验收通过后,允许项目结余经费由承担单位在2年内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三是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建立项目到期预警机制,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增设项目验收提醒和验收资料审查预警,通过技术手段提醒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到期验收结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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