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河北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正抓紧研究制定河北省优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为提高政策制定精准度,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工作,8月25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组织召开优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座谈会,邀请部分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代表研究讨论河北省落实举措,听取科研一线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有关意见建议。省财政厅副厅长马学、省科技厅副厅长李丛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杨宗华主持会议。
会上,省财政厅有关同志介绍了国务院政策文件精神以及河北省在起草相关政策措施的主要考虑,高校、院所、企业单位代表就当前科研经费管理情况、如何进一步优化河北省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等内容纷纷发言,全体与会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强调,科研经费管理是科技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更好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完善政策举措,确保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在河北省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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