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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厅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政策文件

   2021-09-09 湖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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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8月27日下午,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新近出台的关于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系
  8月27日下午,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新近出台的关于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系列政策(“1+4”)文件精神。湖北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炜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炜指出,湖北省委、省政府把科技创新作为湖北谋在长远、干在当下、赢在未来的战略之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推进力度前所未有。今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召开湖北全省科技创新大会,成立湖北省委书记、省长“双组长”的湖北省推进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召开两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强调以系统观念推动科技强省建设,建立“1+4”政策体系。“1”,即由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为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指导性文件。“4”,聚焦人才发展激励、科技成果转化、财税金融支持、土地资源配置等4个方面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由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王炜介绍,《意见》紧紧围绕建设湖北科技强省总目标,以构建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激活创新要素为主线,包括创新目标、体系、能力、转化、人才、要素、环境七个方面,共24条。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
  第一,高起点谋定建设目标,对标先进,提出“三大目标定位”
  一是努力塑造湖北在全国科技创新版图中的领先地位;二是创建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取得实质性进展,争创国家实验室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综合科技创新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提出高新技术企业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技术合同成交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研发机构比重等5项指标实现倍增。
  第二、高标准构建创新布局,服从服务湖北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构建7个层级的创新体系
  一是锚定创建国家“两个中心”目标,把湖北东湖科学城打造成为“科学特征凸显、创新要素集聚、策源能力突出、科创活力迸发”的世界一流科学城,推进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二是支持襄阳、宜昌建设省域重要科技创新中心,组建“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科技创新联盟。三是推进全域协同创新,建设国家级、省级创新型县(市、区)40家以上;国家高新区实现市州全覆盖,建设省级高新区30家以上。四是建设高水平实验室,坚持“一室一策”建设10个左右湖北实验室。五是推进建设10个左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与湖北实验室融合创新,增强科学发现和原始创新能力。六是积极创建国家重大创新平台。七是大力发展企业研发机构,按照“达标即准”原则,支持企业建设省级研发机构。
  第三,高要求部署重点任务,聚焦“三个重点方向”,推进11项主要工作
  一是突出协同创新,提升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接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前瞻部署实施一批战略性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一批交叉前沿研究平台。着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核心技术,每年组织实施10个左右科技重大项目。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万”行动,培育10家科技领军企业,做大做强100家龙头企业,优先扶持1000家重点企业,滚动培育10000家后备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突出市场导向,围绕源头供给、渠道畅通、转化服务、产品应用、成果评价等5个关键环节,优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建设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湖北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建设资助;大力支持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鄂转化、产业化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加快建设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以及“光芯屏端网”和绿色低碳等领域重大创新产品应用。同时,配套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提出15条具体举措,既有项目支持,也有平台搭建,还有评价奖励。比如:对单项投入使用经费达50万元的横向项目,考核评价时可视同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概念验证中心,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基地,按绩效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平台型、网络型创新联合体;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工程,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员制度;实施院士专家引领高端产业发展行动,建设院士专家成果展示与转化中心,推动院士专家科技成果在鄂落地转化;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强化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激励,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可按照相关规定获得70%-99%的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并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是突出放权松绑,激活用好各类人才。加强高端人才集聚。建设武汉国家人才高地,优化整合人才计划,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顶尖人才。推进科研人员双向流动。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与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园区结对合作机制,精准选派“科技副总”“科技专员”“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同时,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从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流动、激励和生态环境6个方面,创新提出16条激励措施。
  第四,高质效实施创新举措,从政策支持和创新环境两方面,强化6大支撑保障。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二是强化金融支撑。配套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金融措施》,建立服务于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财税金融生态体系,提出13条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用好省级税收政策自主权,明确2025年前执行对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政策,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三是优化创新发展空间。配套出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要素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6条具体措施,既有集成措施,又有创新举措。将科技创新项目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年度项目库,对省级以上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兜底保障。降低科技创新项目用地成本,探索运用新型产业用地(M0)等多种方式供应科研用地。四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听取科技创新汇报;湖北省推进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加强整体谋划、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五是推进科技管理改革,要更大力度给项目管理放权、给经费管理松绑、给科技人员减负、给人才流动清障。六是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对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失误,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可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在回答记者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提问时,王炜厅长介绍了湖北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做法和成效,强调要加大力度推动落实《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重点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是加快建设中国工程院院士成果展示及转化中心,充分发挥中科院育成中心作用,推动“两院”院士成果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在鄂转化。二是加快建设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国家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科技服务平台,持续推进“联百校、转千果”“鄂来拍”“鄂来揭”等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三是贯彻中央改革精神,研究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解决成果“怎么评”“评什么”“谁来评”“怎么用”等问题,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四是深入实施湖北工业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及时在省内高校院所推广。
  发布会上,湖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冯艳飞、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赵红兵、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现宾分别解读了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金融措施》《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要素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政策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湖北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蔡铂介绍了创建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相关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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