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今年衡阳市“营商环境优化年”的重要举措,《关于践行“三高四新”战略优化企业奖补投入助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义》”)正式发布,并自2021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实施意见》按照“政策集成、细则落地、奖贷联动、惠企服务”的原则,将过去散落在各个委办局的企业奖补政策进行集成和优化;以企业为中心,推动企业对政府各类奖补政策应知尽知、应报尽报、应享尽享,切实推动衡阳企业融入“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的主战场。同时,《实施意见》也将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
下一步,衡阳市相关委办局还将制定奖补政策申报和发放细则。在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基础上,市优化办还将会同市财政局从企业视角出发,站在企业成长“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视角,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科技投入自动匹配可以享受的政府奖补资金,逐步实现“奖补智慧云服务”。
《实施意见》中,企业奖补政策共包括26条、53项,涉及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全年共计3.07亿元,将全部计入科技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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