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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保护官成抢手人才

   2021-11-10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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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自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

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自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全方位保护你的信息安全。

徐 骏作(新华社发)

随着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生效,数据保护官(DPO)成为企业的一个关键职位,但这份工作要承担的风险也随着工资的增加而上升。一家大型快递公司的DPO表示:“如果玩忽职守,我们可能面临10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罚款,甚至入狱。”

11月1日,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生效。该法对企业可以使用消费者数据做些什么进行限制。根据规定,中国各网络平台在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之前,必须取得用户的明确同意。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前,我的工作范围要小得多。”一位匿名的电信公司DPO表示,“我主要负责确保数据被安全地存储在服务器上。现在我必须关注数据的整个生命周期——从收集、生成、使用、存储到最后的销毁。”

一家招聘网站上的广告显示,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在北京招聘的初级DPO职位,月薪最高可达6万元,是当地平均薪资水平的5倍。即便如此,与公司因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最高可能处以年度营业额5%的罚款相比,聘请DPO的成本要小得多。

——英国《金融时报》11月1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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