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9日浙江省政府举办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三周年浙江省系列主题活动启动仪式”上,来自浙江省科技厅以及上海闵行区、江苏省、安徽省、宁波市等地科技部门相关负责人正式签署了《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盟组建框架协议》,宣告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盟正式组建成立。
组建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盟,旨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瞄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问题痛点,推动长三角区域在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成果供需精准匹配对接、成果转移转化生态构建、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优化等方面加强协同合作,实现平台共建、服务共享、数据共用、政策共通,共同构建要素齐全、功能完善、开放协同、专业高效、氛围活跃的区域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体系,打造形成覆盖长三角、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
长三角区域内目前共有5家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上海闵行示范区、江苏苏南示范区、浙江示范区、宁波示范区、安徽合芜蚌示范区)。为加强示范区合作、形成聚变效应,今年5月召开的长三角主要领导无锡座谈会明确提出,要组建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盟,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浙江省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启动联盟筹建工作,三省一市科技部门及各示范区管理部门的通力协作,研究起草了《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盟组建框架协议》,经长三角协同会议审议和反复磋商,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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