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科发政字〔2021〕138 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赋权试点工作,11月18日,省科技厅召开了江西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启动会。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金桥出席并主持会议。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分管负责同志,赣江新区创发局负责同志,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共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厅政策法规处就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政策的制定背景和关键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单位同志充分肯定了我省开展此项改革试点工作对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意义,就开展改革试点的工作基础和意见建议进行了充分交流,并提出了下一步推进试点改革工作的计划安排。
陈金桥副厅长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赞许了各单位在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一一回应了与会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把握好两权改革“应改尽改”“需改尽改”“能改尽改”的关键原则,积极参与申请两权改革试点;二是各单位要准确评估自身能力与优势,确保改革推进“有成果”“有制度”“有组织”“有人才”;三是相关省直部门要重点围绕“充分赋”“积极放”“快速转”“协同推”实施路径,进一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成果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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