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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甲骨文不应分享Android所获收益

   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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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4月2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甲骨文和谷歌继续在旧金山联邦法院作开庭陈述,谷歌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

  4月2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甲骨文和谷歌继续在旧金山联邦法院作开庭陈述,谷歌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示,甲骨文并没有参与Android系统的开发,所以没有理由分享Android所获得的收益,该公司只是想以专利为借口,从Android收益中分得一杯羹。

  2010年8月,甲骨文起诉谷歌侵犯了其Java程序语言的专利和版权。甲骨文称,谷歌的Android操作系统侵犯了其拥有的Java专利,这些专利是其在2010年收购SunMicrosystems时获得的。

  对此,谷歌则表示没有侵犯甲骨文的专利,称甲骨文并不拥有Java的某些版权。预计,双方这起官司的审理可能要持续至少8周的时间。

  谷歌代理律师罗伯特·范·内斯特(RobertVanNest)周二表示,谷歌高管曾与Sun举行会谈,商讨开展可能的合作,以共同开发 Android。他表示:“由于双方谈判破裂,因此谷歌工程人员并没有利用Sun的任何技术,完全是自主开发Android的。”

  周一,甲骨文代理律师迈克尔-雅各布斯(MichaelJacobs)表示,谷歌侵犯了Java“蓝图”的版权,伤害了数百万Java软件开发人员的创 造力,正因为如此,谷歌才能在随后为Android开发应用。他表示,谷歌从未获得过任何相关许可。他还表示:“总不能因为有很好的商业理由,就可以随意 践踏别人的专利权。” 

责任编辑: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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