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从认定条件、申报流程和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明确。两个管理办法和此前出台的《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一起形成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政策体系。
目前,我区拥有自治区级孵化器29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61家,其中4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升级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1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升级为国家级众创空间。2020年全区孵化器较上年增长43%,孵化器总收入达到8841.21万元,较上年增长71.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达1.35亿元,较上年增长95.23%。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覆盖全区五市13个县(区),主要分布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领域。
此次两个办法的修订实施,将进一步助推我区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完善全区孵化育成体系,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双创”工作升级,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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