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部署要求,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推动改革的有关精神,研究部署科技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吴秀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定了《关于明确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审议通过了《宁夏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自治区科技厅汇报了全区科技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专门增设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充分体现了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科技强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破解自治区科技创新基础薄弱、资源短缺等突出问题,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提高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宁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正式开始履职尽责,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对改革专项小组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流程等全面熟悉、准确掌握,不断提升改革专项小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求各成员单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体制改革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科技创新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持“四个面向”,立足部门实际,大胆探索破解制约科技创新的制度藩篱,深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等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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