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泰州市高港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发挥示范作用,近日,泰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再次赴高港区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督导。督导组听取了高港区近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高港区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如何做好省年度考核、合理使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与高港区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探讨。
督导组针对高港区改革试点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如何更好地推进下一步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对照省考核细则,抓紧梳理现有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收集、整理和完善考核资料。二是要抓紧制定市级财政支持改革试点工作补助资金使用办法,用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助力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三是要充分发挥本地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工作的良好基础,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思考谋划改革试点工作思路,加快改革工作推进速度,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打造本地区改革工作特色和亮点,努力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提供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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