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安顺市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鼓励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动安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顺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安府办函〔2021〕48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构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为目标,以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赋权改革为重点,以财政科技资金和政策引导激励为抓手作为文件起草的总体思路,主要针对我市高校、科研事业单位较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民营企业众多但研发实力不强的现状,聚焦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的薄弱环节和转移转化中的关键症结,着力落实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着力推动安顺本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着力支持引进外地优质科技成果来安转化、落地、投产,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举措,补齐短板,打通链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是安顺第一份专门为构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助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而形成的政策文件。
附件: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