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科技局制定出台《三明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围绕三明市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创新发展,积极培育研发、孵化和服务业绩突出的新型研发机构。
《办法》确定三明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系产权多元化、管理现代化、运行市场化的科研组织,在三明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独立法人或社团法人,符合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或年度研发费用支出达到一定比例、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与固定场所、建有相对稳定的研发队伍等相关条件的可予以认定。《办法》明确通过市科技局认定的市新型研发机构,将给予10万元研发项目经费支持,认定二年内通过立项方式发放,用于研发机构的自主研发活动;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或优先立项,并可享受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
近年来,三明市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发优势,在产业技术研发、企业孵化育成、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市有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福建)分院、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1家。
《办法》的出台,将推动三明市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加快提升研发实力,营造良好创新氛围,更好地培育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后备队伍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三明市科技局将持续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管理工作,以本市重点产业创新链为主要方向,打造一批体制新、机制活、特色明、能力强、品牌响的新型研发机构,不断提高新型研发机构服务发展能力,提升全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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