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切实推进黑龙江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依据《黑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和科研基础设施共享实施细则》及《黑龙江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补贴及奖励办法(试行)》,近日,黑龙江省科技厅组织完成了2020年度黑龙江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根据考核内容,设置了形式审查和专家复核两个环节,共有104家单位参与了考核,其中,41家单位通过了形式审查。按照《黑龙江省科研设施和仪器评价考核与补贴实施细则(草案)》要求以及专家复核结果,对补贴基数大于50万元的14家单位进行补贴,其中3家单位为优秀等级,11家单位为良好等级,共补贴金额为200万元。
通过此次考核,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明确了工作方向,推进了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为科技创新和社会需求服务。下一步黑龙江省科技厅将强化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切实推进黑龙江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为完成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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