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为全面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连续出台有关科技创新重要文件,即以《鄂尔多斯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简称“科技新政30条”)为总纲,发布《鄂尔多斯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配套《鄂尔多斯市关于推进高新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基金设立方案》《鄂尔多斯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鄂尔多斯市发展智能制造产业实施方案》等专项方案,以及“科技新政30条”配套实施细则,构成鄂尔多斯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1+N”政策体系。
“科技新政30条”提出“八大行动”,从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企业创新能力、平台载体、成果转化、协同创新、人才引育、体制机制、创新环境八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出台30条“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措施。
为保障政策落地落实,打好科技创新能力攻坚战,成立了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市科技局与市能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农牧局、卫健委建立“1+1”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印发“科技新政30条”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财政科技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制定出台“科技新政30条”配套实施细则,包括:
为支持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方案》和《关于支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励补助办法》。
为落实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计划,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实施细则》。
为推动创新平台载体提质扩面,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平台奖补实施细则》《科技创业载体奖补实施细则》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奖补实施细则》。
为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和人才引育,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科技合作基地奖补实施细则》和《入选国家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奖励实施细则》。
为有效开展科技招商,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技术引进后补助实施细则》。
为支撑乡村振兴,制定了《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鄂尔多斯市科技特派员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推动科技体制改革,修订了《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等。
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从创新难点问题入手,对接产业发展所需,在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给市场主体松绑,在政策措施上实实在在给创新主体送去“红包”。
在“1+N”政策体系强力支撑下,科技新政“八大行动”成绩显著,亮点纷呈。
全市财政科技投入达8.17亿元,同比增长15.2%;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达到5.4亿元,同比增长17.4%。建立30亿规模的科技创新基金。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97项,支持项目资金3.8亿元。
全市475家规上工业企业中,117家企业实现“三清零”(无研发投入、无研发机构、无发明专利),新增40家,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34.7亿元。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2家,总数达到169家,同比增长28%。新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70家,同比增长53.2%。
推进与“4+8+N”主体开展62项科技合作,16家平台载体落地。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矿大(北京)共建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北大-鄂尔多斯碳中和联合实验室、矿业大学(北京)内蒙古研究院。建设2家院士工作站,聘请6位院士为政府科技顾问,8位院士开展研发。
开展全市高新技术成果(产品)云展览系列活动,发布高新技术企业成果(产品)113个。零碳产业园启动建设,发布全球首个“国际零碳产业园标准”。4家企业在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分获一、二、三等奖。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13项,1家企业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全年下派科技特派员368人,实施科技项目134项,帮助农牧民增收2.9亿元。试点实施第一批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22项。
“十四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兴蒙”行动,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牵引,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支撑,以“1+N”政策体系为保障,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为鄂尔多斯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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