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双减”工作部署,近日,由省科技厅、省科协联合印发了《江苏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自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准入指引》主要围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谁来办、谁来教、教什么、怎么管展开,明确各县(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并从适用范围、举办主体、师资队伍、培训内容、资金监管、准入登记等10个方面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了相应的准入条件,为地方规范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
1月20日上午,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相关责任处室联合组织召开了全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审批工作视频会议,对文件进行了系统解读,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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