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技术创新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进步的决定》、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技术创新领导小组。
        二是强化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从200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的技术创新资金,主要用于对列入市级创新资金项目的支持,对列入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配套支持,对申报国家、省级创新基金项目和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对申报国家、省级创新基金有突出贡献人员的政策性奖励等。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开发投入要占当年销售收入的1.5%以上,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要达到2%以上,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要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要达到5%以上。达不到上述投入比例的企业,市科技三项费用不予支持。
        三是建立试点示范企业。截至目前,已培育技术创新试点企业65家,今年计划从中培育示范企业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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