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阳市科技局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着力强化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的跟踪问效机制。
一是建立重大项目的验收结题制度。重大(重点)项目要进行验收结题,项目承担单位在合同规定完成时间之后半年内必须完成项目的结题工作,若不能完成,必须向市科技局提交延期结题报告。
二是建立重大工业计划项目月报制度。重大(重点)工业项目承担单位每月要上报一次项目进展实施情况,市科技局每季度都要编写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三是在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项目实施情况“定期上报”和“信誉记录”制度。对不按期上报进展情况而产生不良记录达到一定次数,将不允许其再次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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