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科技局出台了新的《平顶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科技立项管理的内容进行了改革。一是改变了过去关门定项目的做法,首次对科技项目实行专家组评审制。所有局领导和有关人员均不得干涉或以专家身份参与专家组的评审论证,专家组须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二是实行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分批拨款,现场监督,关口前移,使有限的科研项目经费真正用到刀刃上,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三是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真正做到向社会征集受理项目,使科技项目受理工作更加便捷化、透明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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