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焦作市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座谈会精神。全市 240家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田跃曾副市长在会上对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全市各企业都要建立自己的技术研发机构,其中,9家省百户重点企业和2家省50户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今年年底前务必建立完善自己的研发机构,并经省级认定。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明年1月底前也都要建立自己的科技研发机构。同时积极推动规模以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市政府将予以政策方面的支持。
        二是市科技局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市企业的研发机构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其中,市直企业的研发机构建设由市科技局负责,服务局积极协助;各县市区企业的研发机构建设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科技局每月要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工作动态,对11个县市区及市直企业的研发机构建设情况进行排队。
      三是企业的研发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确保能够发挥作用,不能搭空架子。要善于运用市场经济的思维理念推动科技创新,包括自主研发、推动企业职工技术革新、引进专家来长期工作或阶段性工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等。与大专院校的结合,手段要更加灵活。
        四是企业要学会运用国家和省、市一系列有关研发机构建设的优惠政策。要注意在税前列支、摊入成本、税前抵扣等方面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税务机关要加强指导,防止出现因理解不一致而导致法律上的纠纷。各县市区政府、市科技局也要加强这方面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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