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函致郑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郑州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继去年年底对我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全面考核后,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这一决定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将有力地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促进自主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郑州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补充意见》的要求,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郑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不断加大对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实现预定目标,充分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与提升城市竞争力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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