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濮阳的决定》要求,我市启动了市级民营科技园区认定工作。根据《濮阳市民营科技园区认定和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从机构建设、发展规划、自主创新、研发投入、园区规模、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对申报的市级民营科技园区进行了实地考察、打分评比,最终认定濮阳县文留工业园区、南乐县昌乐化工农产品深加工园区为首批市级民营科技园区。
市科技局将使用市政府设立的发展民营科技园区专项资金,对经认定的市级民营科技园区给于资金扶持,并优先支持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省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对市级民营科技园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每三年复审一次。对通过考核、复审且绩效显著的市级民营科技园区,继续保持荣誉称号;对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不强、效益不佳的市级民营科技园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取消其市级民营科技园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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