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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出台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2008-03-20 安阳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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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切实促进专利申请量的持续增长和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扶持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

为切实促进专利申请量的持续增长和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扶持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林州市人民政府于229日制定出台《林州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用)》。
      
《林州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用)》规定,专利资助资金纳入市财政经费预算,并受财政局监督,由林州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管理,对林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居住在林州市辖区内的个人申报专利者,按类别给予相应资助。一是国内专利资助。资助范围为专利申请费、审查费、代理费,按不低于实际发生额50%的比例资助;在校中小学生的发明专利可凭相关证明获得100%的资助。二是涉外专利申请资助。已被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被其他国家受理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的每件资助3000元。
      
该办法的出台,为创建安阳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区域提供了支撑条件,为林州市企业科技创新工程的实施提供了保障,将大力推动林州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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