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意识和科技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市科技局按照年初的总体安排,于近日集中开展了科技进步法学习活动。一是将科技进步法的学习、普及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了责任科室、负责人员,制定了落实措施和实施计划。二是及时购置、发放了科技进步法学习读本,做到了人手一册。三是实施了学习考核制度,市科技局将开展针对科技进步法内容的知识抽查、测试,并于7月1日前后举办一次科技进步法知识竞赛活动。四是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科技进步法的要求来创新工作思路,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行能力,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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