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企业发展基金,每年按工业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注入,重点用于支持纳税大户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优势成长型企业节能减排和技术创新。二是对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用地,在享受此项待遇期间按缴纳土地使用税的30%奖励企业,国家级按50%奖励。三是对企业录用大专以上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及补贴办法。四是对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连续两年以上研发投入比例超过3%、高新技术产品占销售收入40%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五是对新组建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国家级奖励5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10万元,省级奖励3万元;对企业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奖励2万元,国家级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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