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科技局强化对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科技政务信息工作领导组,完善了各项信息制度,制定了《永城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该《办法》对考核范围、报送指标、评分办法、考核办法、奖罚办法等作了相应的规定。
奖罚办法中规定:对积极投稿的个人,按采用单位的不同层次每条信息分别给予50元、100元、500元、1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考核办法中规定:把信息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各种科室的主要指标之一,对完不成信息指标的股(室)人员,年终全面考核时,除取消参与科技政务信息先进个人外,不得参与上级年度科技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
这一举措将大大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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