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许昌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9-2020年)》由许昌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规划》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指导思想:围绕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市和建设创新型许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以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发展需求为根本目的,以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为主体,以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集聚区及其他各类科技园区为载体,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建设和发展我市自主创新体系。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重点,集中科技资源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工程,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难题,打造现代产业体系。依靠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跨越发展和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提供科技支撑。
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6%;年专利申请量超过2000件;取得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总体自主创新能力居全省先进水平。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4%;主要粮食品种实现更新换代2―3次,粮食单产水平稳定提高;年专利申请量超过3000件;取得一大批在全省和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总体自主创新能力保持全省先进位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重点任务:
(一)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的标准,围绕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以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精准农业为重点,大力推进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装备技术等现代高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持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发展壮大现代农业。
(二)推动工业主导产业振兴升级。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加快研发和推广应用一批既能扩大内需又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以电力装备制造、烟草加工、食品、发制品等工业主导产业为重点,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强自主创新和产学研用结合,大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加强质量管理和自主品牌建设,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提高终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加快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三)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开发区和各产业集聚区为基础,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为重点,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开发高新技术及产品,发展壮大新兴产业。
(四)引导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明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和优先发展领域,促进现代服务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
(五)改造提升基础产业。以节约资源、改善环境为重点,在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水利设施和信息化等基础产业领域,结合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并能带动形成新的市场需求、改善民生的技术和产品,改造提升基础产业。
(六)加强民生科技创新。以人为本,围绕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重大领域,攻克一批重大公益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获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基地,提升民生领域的创新能力,使自主创新更多地惠及民生,同时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七)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培育能形成具有核心自主产权、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战略性产业,突出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等方面,确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通过一系列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带动形成和壮大一批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的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
保障措施:
(一)落实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落实建设创新型许昌的各项配套措施,重点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减免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等政策,充分发挥创新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贯彻落实各级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科技奖励、专利资助、专业拔尖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调动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认真实行关于扶持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落实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扶持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全民创业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让转化、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优惠政策,以及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各项优惠政策,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形成共同推动自主创新的工作格局。加强对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自主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制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增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意识。建立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的工作制度,形成科技行政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重大创新项目部门配合联动机制,在资金、技术、土地、环境容量等重要资源配置上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重大创新项目顺利实施。
(三)建立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市场导向机制,明确自主创新成果的商品属性和商品价值,根据市场需求开展科技创新,取得的科技成果由市场机制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合理配置。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把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作为自主创新活动的根本目的和主要评价指标。政府科技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要把转化应用前景作为重要依据,政府科技奖励要把成果转化应用效果作为重要标准。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要将科研人员开展自主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情况作为重要评价条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转让和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要以市场经济和法律手段提供保障。创新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机制,鼓励以企业为中心,与高校、科研机构及重要用户建立以契约化为保障、以利益为纽带的各类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引导和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人员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
(四)完善支撑自主创新的投入体系。加快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成为自主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投入的主体。把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企业申请政府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条件,作为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建立健全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信用担保制度,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逐步提高全社会科技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
(五)营造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市开展创新知识学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自主创新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加强对人民群众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教育培养,使自主创新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把自主创新知识教育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自主创新意识,牢固树立抓技术就是抓经济、抓科技就是抓发展、抓创新就是抓未来的观念,把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作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大力宣传在自主创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特别是科技创新的领军人物,引导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倡导创新价值观,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积极培育和大力提倡团结协作、开放包容、博采众长、兼容并蓄的团队精神。发挥政府奖励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对在自主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学技术普及,积极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不断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的科普功能。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活动,形成人人重创新、人人搞创新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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