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许昌市召开2010年全市科技工作会议

   2010-03-04 许昌市科技局
32
核心提示:3月3日,许昌市政府在迎宾馆隆重召开了全市科技工作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洪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科技

33,许昌市政府在迎宾馆隆重召开了全市科技工作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洪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套军做工作报告。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的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的工作,动员和组织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为建设创新型许昌、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做出新的贡献。各县(市、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县(市、区)长、管委会副主任,科技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直部分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省级民营科技园区、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民营科技企业负责同志,受表彰单位代表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

韩套军局长在报告中回顾总结了2009年全市科技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了2010年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工作目标: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创新型许昌和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为总目标,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落实《许昌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9-2020年)》,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工程为抓手,加快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丰富发展创新载体,加快建设自主创新体系,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主要工作目标是: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10家、培育2-3个创新型科技团队、培育市级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各5家以上、省级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3家以上;新建10-15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争取申报成功3个以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点培育1-2个市级创新型产业集聚区,争取申报成功1个省级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新取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50项以上,专利申请量达到1000件以上;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以上。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2010年将重点做好十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实施《许昌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二是扎实开展项目建设。三是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四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民营科技企业。五是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六是强化民生科技工作。七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八是启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九是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十是扩大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

王洪彬副市长在讲话中首先对2009年全市科技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市科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率先实现崛起,培育新经济形态、占领未来发展制高点,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四方面深刻阐述了加快科技创新的重大意义.

王洪彬副市长指出,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之年。目前,国际金融危机还没有结束,世界经济进入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省委、省政府判断,今年经济走势很可能是“前高后低”。历史告诉我们,最终战胜危机、实现经济复苏要靠科技的力量。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大家务必要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牢记“人勤春早”,围绕“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一争四推三提升”“执行力提升年”、许昌新区建设、全民创业、民生改善等全市中心工作,全力全速,推动科技创新。当前,关键是要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突出重点,狠抓关键,让科技创新引领许昌可持续发展。一是要着力在提高创新能力上取得新进展。二是要着力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上取得新进展。三是要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进展。四是要着力在推进知识产权创新上取得新进展。

王洪彬副市长强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许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努力为科技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一是要提升科技工作的执行力。二是要落实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三是要加大自主创新的科技投入。四是要形成推动创新的强大合力。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