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维修可用翻新件”、“维修造成产品损坏不承担责任”、“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逾期未取机视为放弃所有权”、“代替消费者做选择”....。.面对iPhone这一号称“改变世界”的“智能砖块”,众多“果粉”们不愉快的维修经历,让眼下几乎已成“街头标配”的苹果手机与中国用户的关系一度降至“冰点”。
近日,中消协联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山东等省市消协共同发表点评意见。联合发布的《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中,列举了苹果公司在保修期限、维修赔款等多方面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苹果”维修乱象迭生
据浙江省消保委2012年一季度消费投诉情况统计,一季度全省通讯类产品投诉256件,居商品类投诉第一位。其中主要是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其中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占77.34%,涉及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占10.16%。在通讯类产品投诉中,有关手机的投诉占比相当大。其中,有关售后服务问题,特别是一些销售商在售后服务中人为设置障碍,曲解相关规定。
据媒体报道,金华消费者杜先生于2010年10月花了5880元买了一台两年合约的iPhone4。2010年12月,因为手机出现信号问题,杜先生拿到位于金华龙腾创业大厦的苹果手机售后维修服务中心修理。几天后,杜先生拿到了一只除了手机后盖,其他都是全新的iPhone4。想不到,2011年10月,那部“新”iPhone4又出现了信号问题。10月28日,杜先生再次把手机拿到了维修中心。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对不起,离手机的注册已经过了一年零一天,这次维修要付钱了。
当时,细心的杜先生查过规定,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1条规定,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从2010年12月到2011年10月不满一年,杜先生应该能享受到保修服务。但是面对商家给出的“不在三包期内”的回复,杜先生很纳闷,“2010年12月更换后,等于换了一只新的手机,三包期应该重新计算,现在还在维修期内,怎么就要付钱了呢?”
中消协炮轰“霸王条款”
通过对众多维权案例的调查分析,近日,中消协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山东等六省市联合发布的《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中,列举了苹果公司存在“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所有权”、“代替消费者做选择自行限定责任范围”等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浙江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表示,从个人角度看,作为知名品牌企业,苹果公司的“自制条款”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对于中消协的‘建议’,作为一个大公司,该拿出应有的态度、作出诚恳的回应。毕竟,在市场竞争环节中,消费者可以‘以脚投票’。”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细察苹果维修条款,其中有多处内容免除销售者、修理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侵害消费者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有关条款的规定,这都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并且,依据我国《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12条规定,工商部门对于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处罚最高为3万元。业内表示,这样的处罚金额似乎不大,但肯定会对企业信誉产生影响。
九成消费者也认为是“霸王条款”
中消协的意见对外发布后,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国内某大型门户网站当天就在其显要位置发起了一项名为“你认为苹果公司维修条款存在霸王条款行为吗?”的调查。截至6月21日19时,有13292票认为“属于明显的霸王条款”,占总投票数的比例高达96.3%;认为“不属于霸王条款”、“不好说”的投票分别占2.6%和1.1%。
对此,消费者陈先生表示,“很多公司的维修条款对普通消费者来说都是‘天书’,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只好吃闷亏。”也有消费者发现,由于“更换式维修”的维修服务模式,不少“果粉”受限于苹果“霸王条款”,不得不“转投”非授权维修店的“怀抱”。
“还是因为授权售后店维修价格太高、服务态度不够好。”网友“gina”说,苹果手机Home键坏了,苹果官方店维修报价至少为1500元,原因是必须得“更换整个主板”。即便这样,维修手机还颇费周折。“听朋友说苹果授权售后店的维修很费时间,我又没有备用机,实在等不住。”“gina”表示,他在非授权维修店呆了不到半个小时,用了50元钱维修费,就拿回了修理好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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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的部分质疑
1.维修可用翻新件
苹果公司:iPhone维修更换的部件采用全新或翻新的部件。新备件归客户,更换下来的旧备件归苹果公司所有。
中消协:苹果掩盖了其使用翻新零配件的可能,违反了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2.维修造成产品损坏不承担责任
苹果公司:《iPhone维修报告》“维修声明”第五条:“苹果及其授权维修中心不承担对数据、程序或可移动存储介质的损坏或丢失的责任。”
中消协:经营者因保管或者维修不当,造成产品及相关数据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上述条款应属无效条款。
3.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
苹果公司:《iPhone维修报告》的“维修声明”第六条:“凡因运输原因或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不享受苹果免费维修。”
中消协:在修理者与厂家之间运输和厂家运送给消费者的情况下,苹果公司或者其授权机构负有向消费者完好交付手机的义务。交付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经营者承担。
4.逾期未取机视为放弃所有权
苹果公司:《APPLE维修条款》第七条:“如您在收到产品已维修完毕的通知后60天内不认领产品且未支付所有的费用,APPLE可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置该产品。”
中消协:这没有任何法律根据,还涉嫌非法侵占他人合法财产。
5.代替消费者做选择
苹果公司:《APPLE维修条款》第五条规定,用户的产品维修发生在保修范围外,以及在部件保修期内,如替换部件存在瑕疵,要用户同意苹果公司如何去做。
中消协:苹果单方要求消费者同意其在部件保修期内,可使用翻新的替换部件、同等部件进行维修,违反了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责任编辑:陶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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