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前出台《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实施办法》,出台7项优惠政策吸引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为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加快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吸引在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拥有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广阔产业化前景的国内外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担任企业技术带头人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是设立5亿元的创新创业基金,主要用于对领军人才的奖励和支持;二是领军人才享受500万元的科研或创业资金扶持;三是领军人才所在企业可享受5000万元以内的融资担保,3年内可享受国家同期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四是为领军人才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标准厂房;五是为领军人才提供200平方米住房一套;六是优先为领军人才推荐申报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七是企业上市成功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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